前不久, 一場海事版的“普通車撞豪車”案件就在現實中上演了,一艘陳舊的個體駁船因違規行駛撞上一艘正常停泊的全新豪華游艇,引發了一起巨額索賠案。
個體船東胡某的兒子在駕駛駁船時,因舵機失靈,駁船轟然撞上了停泊在浦東段濱江碼頭的一艘名為“海洋騎士”的豪華游艇。“海洋騎士”豪華游艇是一艘正待出售的新艇,市場價值十分昂貴,可是經過這一撞之后船體面目全非,劇烈的沖撞造成游艇和碼頭嚴重毀損,更糟糕的是,這艘游艇是應邀前來上海做展覽而暫時停放在碼頭,游艇公司還沒來得及辦理高額保險。于是游艇所有方向胡某提起了船舶碰撞損害責任訴訟,要求胡某賠償相關損失280萬元。
問題的背后,也引申出許多隱含的問題,試想,我們把豪華游艇比作“新貴”,那么這些貨運船舶應該算是標準的“草根”了吧,一艘僅有一名船員操縱駕駛的駁船,轟然撞上一艘停泊在黃浦江畔的豪華游艇,也就是“草根”失控撞上“新貴”,將會造成巨大經濟損失,甚至會讓一個普通生活的船主家庭,在一夜之間,陷入傾家蕩產的局面中。
事件背后,我們應該思考些什么呢?
這些碰撞事故非常相似,肇事船舶多為設施配備簡陋、駕駛者欠缺良好船藝的內河運輸船,而且都是在黃浦江航道中與游艇相撞,肇事方的賠償能力都非常有限。怎樣才能避免出現類似事故呢?
首先,游艇碼頭管理部門可進一步優化管理,比如為游艇安排更為合理的停泊位置,進一步做好對其他通航船舶的警示工作,游艇自身的防撞設施,設立醒目的提示標志等。
其次,航道管理部門可從避免與游艇碼頭碰撞危險的角度出發,劃分專用的航道,進一步檢視航道設計的合理性。
最后,內河船舶監管部門可進一步強化管理監督,比如督促船方定期進行設備維護,提高駕駛員的船藝水平,確保船員足額配備等。
游艇作為海上的新貴,本應受到全方位的保護,青島魯祥船舶用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游艇護舷,航道標志浮球,碼頭防撞護舷,全方位的保護了游艇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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